花蓮縣參加114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選拔


一、組別及項目

(一)男子組:

1、第一級:60公斤以下(含60公斤) 2、第二級:60.1公斤至66公斤

3、第三級:66.1公斤至73公斤 4、第四級:73.1公斤至81公斤

5、第五級:81.1公斤至90公斤 6、第六級:90.1公斤至100公斤

7、第七級:100.1公斤以上

(二)女子組:

1、第一級:48公斤以下(含48公斤) 2、第二級:48.1公斤至52公斤

3、第三級:52.1公斤至57公斤 4、第四級:57.1公斤至63公斤

5、第五級:63.1公斤至70公斤 6、第六級:70.1公斤至78公斤

7、第七級:78.1公斤以上

二、戶籍規定:依據114年全運會競賽規程第五條之相關規定辦理,花蓮縣民且設籍本縣連續滿3年以上(民國111年9月15日前須設籍本縣為準)。

三、年齡規定: 須年滿 15 足歲(民國 99 年 10 月 18 日(含)以前出生)。選手未滿二十歲者,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但未滿二十歲人已結婚者,不在此限。

四、報名資格:須具備柔道技術者,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200元方可參加選拔。

五、報名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檢附資料:

(一)報名日期: 公告日起至114年8月8日(星期五)止。

(二)報名地點:花蓮柔道館(吉安鄉東里一街16之1號)或中華文具店(吉安鄉中正路一段9號)

聯絡人:林冠宇老師;電子郵件:s9577593@yahoo.com.tw;電話:0926887348。

(三)檢附資料:選手參加選拔賽報名時需檢附報名表、個戶戶籍謄本(記事欄不得省略)及符合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;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(正本)或戶籍謄本,以備查驗。

六、比賽日期:114年8月12日(星期六)下午9時開始比賽。

七、過磅時間:110年8月12日(星期六)下午7時試磅、8時開始正式過磅。

過磅地點為花蓮柔道館。

八、比賽地點:花蓮柔道館(花蓮縣吉安鄉東里一街16之1號)。

九、比賽制度:3人以下採循環賽,5人以採復活制淘汰賽,敗給前二名者。循環賽名次以下列方式順位認定:A.比較選手勝場數,勝場數多者,名次在前。B.比較選手積分(黃金得分積分與正規時間內得分相同),ㄧ勝、合勝 (對手犯規輸)換算積分100分,半勝換算積分10分,有效換算積分1分。C.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:a.兩人積分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之勝者名次在前。b.如三人積分相同時,以各該選手「勝場之時間總和,時間最短 者,名次在前」,如仍未能產生名次時採用淘汰賽籤表抽籤加賽。D.若是進入黃金得分時,選手可進行壓制直至取得一勝。)

十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柔道總會,頒布2025年最新柔道比賽規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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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25-07-10 16:20:5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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