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第一屆花蓮『太平洋盃』全國少年足球邀請賽-競賽規程


活動緣起
花蓮坐擁太平洋的湛藍與中央山脈的壯麗,是孕育夢想與希望的土地,在這片純淨的東台灣,我們看見孩子們在海風中奔跑、在陽光下揮灑汗水,他們對足球的熱愛,如同這片土地般真摯而堅定。

為了讓更多孩子有機會在全國視野中成長,也讓世界看見花蓮的熱情與潛力,我們誠摯舉辦「太平洋少年足球邀請賽」,這項賽事以花蓮為起點,邀請來自全台的優秀少年球隊,齊聚一堂,在山海之間交鋒競技、切磋技術、交流情誼。

我們相信足球不只是比賽,更是一種語言、一種連結孩子與世界的橋樑,透過這場比賽,我們希望孩子們在球場上找到自信,在交流中學會尊重,在競技中體驗團隊的力量,也讓孩子們在花蓮這塊美麗的土地上,留下一段屬於青春與夢想的記憶,讓我們以球會友,從花蓮出發,踢向太平洋,踢出未來的可能。

指導單位: 花蓮縣政府。
主辦單位: 花蓮縣體育會。
承辦單位 : 花蓮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
協辦單位 : 國立花蓮高農、花蓮縣立美崙國中。
比賽日期:
114年08月23日至08月25日(週六至週一)止計三天。
本會將依實際報名情況調整賽程日期,並保有最終修正之權利,請參賽單位務必配合。
若有賽程因場地、時間、天候等狀況衍生須作調整,本會保有最終異動之權利,且若遇有不可抗力之因素,以致原定之賽程無法進行,補賽事宜則由本會另訂,且參賽單位務必配合本會訂定之日期出賽。
比賽地點: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
開幕時間:114年08月23日上午10點10分進行,請各隊務必參加
邀請參賽隊伍:
參賽者年齡:
六年級(以新學制算)民國102年09月0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四年級(以新學制算)民國104年09月0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邀請參賽隊數:
六年級男子組及四年級男子組各12隊。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06月27日中午12時截止。
報名人數:各組每隊20人(含選手16人、隊職員4人),選手人數至少10人。
保險:本會依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』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,參賽球隊如有其他保險需求,請自行辦理。

技術規則、賽程編排:
足球規則:採國際足球總會頒布,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布之最新足球規則。
賽制:八人制
男子組預賽:各歲組12隊分4組,每組3隊進行循環賽,各組取前2名晉級淘汰賽制。(報名球隊未達6隊以上該組取消)
比賽時間:每場比賽時間為40分鐘(上下半場各20分鐘),中場休息10分鐘。若天氣炎熱,裁判可視情節允許\比賽中增加「飲水休息時間」(不得超過1分鐘)及冷卻休息時間(90秒至3分鐘不等)。
名次判別:
循環賽:勝一場得 3 分,和一場各得 1 分,敗一場得 0 分。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。如兩隊(含)以上積分相同時,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:
相關球隊勝負關係。
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。
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。
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。
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。
抽籤決定。
一般場次(非準決賽):若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時,則不延長加時賽,並立即比踢罰球點球 5 球決勝負,若平 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,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特定場次(準決賽、決賽暨 3-4 名之排名賽):若遇和局時,則進行加時比賽(上、下半場各5分鐘),若仍平手立即比踢罰球點球5球決勝負,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,以此類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本會可視實際情況,保有最終決定權利。
替補球員名額:
循環賽:
換人次數不限。
下場球員可以再換上場。
換人必須在死球狀態,必須位於中線位置由裁判管理進場。
遵守先出後進原則。
淘汰賽:
可替補 8 名球員。
下場球員不得再替補上場。
比賽進行中,場邊熱身需於競賽委員指定之熱身區域內進行,總共6名球員、教練1名、守門訓練員1名;除守門員外,熱身不得使用球。替補球員全部更換完畢後做熱身操之球員們必須全部回到球員席。
相關規範:不得使用頭頂,球員若於賽事中蓄意使用頭頂球,裁判應判對方球隊在犯規地點得一間接自由球,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。
比賽裝備:
顧及學童之安全考量,嚴禁球員配戴護目鏡、眼鏡及嚴禁穿著鋁釘、金屬釘、活動釘球鞋出賽。
球隊球衣、球褲、長襪、背心須為明顯可辨別深淺之顏色,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:
一般球員須備有2套不同顏色之球衣、球褲、球襪,並於出賽時攜帶。
守門球員須備有不同於一般球員 2 套不同顏色之球衣、球褲、球襪,並於出賽時攜帶。
球隊須備有2套數量充足且不同顏色之背心,並於出賽時攜帶。
賽程表對戰組合排在前之隊伍穿著主選球衣,排於後者需與前者穿著不同顏色且明顯可識別知顏色,並請各出賽球隊於賽前事先協調。
如裁判認定為無法辨別時,得當場協調兩隊更換為得以辨別之球隊服裝,如無法協調,則對戰組合排於後者之隊伍應配合更換。
場內隊長須配戴臂章標記,且不得以膠布黏貼取代。
球衣號碼不得以膠布黏貼或手寫填上,否則該球員不得出賽。
技術區域內,除職員外,球員皆穿著背心,且須與場上之球衣顏色不同。
球員及職員:
於報名前,請球隊負責人務必向所有參賽球員及其家長(監護人)說明,使
其了解足球是一項競爭激烈之運動,賽事期間,球員恐因比賽之強度造成

身體損傷,球員可先行前往健檢,審視自身狀況,若患有心臟病等相關疾

病或不適宜劇烈運動者,應審慎評估且理解參加本賽事的潛在風險,以確

保自身安全。

球員僅能報名參加一隊,且符合比賽分組之年齡,如有發現重覆報名,本
會將依下列規定辦理:

倘若出賽時被發現重複之情節,本會則取消兩隊繼續參賽之資格(相關球隊與該隊已賽成績及積分不予計算)。
倘若出賽時被發現年齡不符之情節,本會則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(該隊已賽成績及積分不予計算)。
現場球員身分查驗事宜
請各隊隨時準備球員身份證明文件備查(需含有兩年內照片可清楚識別,務用嬰兒照,可接受電子文件證明)。

身份證明文件為健保卡、護照、在學證明、居留證證等含有出生年月日身份證明文件其一。
若欲查驗球員身份,請於比賽結束後2小時內提出申請,並附上該球員上場比賽佐證照片。
獎盃及獎金
本競賽設有獎金制度,以鼓勵選手積極參賽並爭取佳績。
獎盃、獎金金額分配如下:
冠軍隊伍獎盃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。
亞軍隊伍獎盃一座及將金新臺幣捌仟元整。
季軍隊伍獎盃一座及將金新臺幣伍仟元整。
殿軍隊伍獎盃一座及將金新臺幣參仟元整。
其他事項
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公佈之。
代表隊隊職員於比賽期間,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,如對裁判員有不正當之行為、延誤比賽、妨礙比賽,除各有關審判委員會當場予隊員停賽處分外,並得停止其參加下次之比賽權利。
各參賽球隊之參賽費用和飲用水請自理。
比賽球場嚴禁吸煙、嚼食檳榔、亂丟垃圾等行為。
品格教養,請各球隊於離開熱身/技術/休息區時,務必恢復場地原貌。
請各參賽隊職員積極宣導運動愛品德活動,勿口出惡言及不必要肢體動作,共創有禮貌祥和競賽環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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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25-06-05 10:45:4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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